2007年6月18日

突然想起。

五天的連假,眼看著又這麼過完了。這次,我把村上龍的「69」看完了。
其實有很多的感想,同時也了解為什麼大家都說他「破天荒」。
不過,下次在說吧。

方才,在整理行理,又想到我之前弄丟的那個耳環----說起來不是麼
高檔貨的一個銀製耳環。之前去士官訓被狠狠的安檢的時後忘記收了吧,我想。
那個耳環,是大學的一個同學送我的,送了之後人就去日本了,而且還不是他本人
拿給我的,他請別的同學交給我的。我知道他之前有提過說要送我,不過我想也是說說吧,
沒想到還真的送了,而且狠狠的人已經跑去日本了耳環才出現。我真的嚇了一跳,
也不知道該怎麼辨,也就只能每天晚上守著MSN看他什麼時後出現好讓我和他謝一聲。
現在,它不見了;我把他弄丟了。並不是說什麼前女友啦、還是暗戀很久的人之類的送的耳環
所以我很重視它,當然我是真的很重視它,因為我很喜歡那個造型。真的很喜歡。自從收到那個耳環以後
我就在也沒載過,也沒想過要在買過其他的耳環了,就因為這樣所以我到現在都還很清楚的記得那個人
因為他送我了一個我從來沒這麼喜歡過的耳環…。
不過它不見了,每次把背包打開都會在每一個小角落尋找它的身影,不過當然還是找不到。

下星期,或下下星期,也可能是下下下星期約了幾個同學和老師要見個面。他應該也會出現吧。
我真的很希望能讓他知道,我多麼喜歡那個耳環,可是他不見了…。

0 個留言:

張貼留言

若您沒有google帳號請在『發表意見的身分』選擇『名稱/網址』,鍵入您的匿稱/網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