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22日

跑啊跑啊~

這幾天也不知道哪來的心勁,把原本每天跑四千加了一倍,八千。
其實真的有點累,晚上腳都有點熱熱的…。不過,到是時間沒花多少。運動的量明明就多了一倍,但整體的時間,也就是說,從出門到進門的時間是差不多的。
今天是4:50出門,回來是5:52分。正好一小時。記得之前跑四千的時後,差不多是花四十分鐘,總覺得,每天跑四千,前前後後要花四十分鐘就夠久了,所以也就因為這樣,始終都沒有想要在追加的意思。但就是前幾天,那天天氣真的太好,而且我也太閒了,所以比平常早一個小時出去運動。
真的…天氣實在太好了。海很藍,已經好久沒看到這麼藍的海了,而且不知道為什麼,那天的跑好像特別的平,或許,是因為太陽已經晒了一整天了,所以,完全沒有水份在地上,腳也就輕了起來。
由於平常跑的路線,看不太到海,因為樹太多了。當然,樹也不錯。不過,那天真的太想看海了。就一直一直跑下去,想說一直跑下去,不知道可以跑到哪。好想像阿甘一樣,就一直跑下去,不過我還是跑到單車道的底就回來了,看了看公里數是4K,所以來回是8K…。

海真的很美,但就算看海看的在入神還是感覺得到腳很酸;而且腳扯很疼,是疼。應該是鞋帶不夠緊,所以大姆址非常痛。

有好幾次都想停下了,事實上,我是停下來了幾次,但每次停下來就會想到村上的小說,中有一段對白『自分に同情するな、自分に同情するのは下劣やつのすることだ』。就是這句,讓我銘記在心。對,不能對自已產生同情,同情自已的都是一些下三爛。所以,邊想著這句話,就還是跑了起來。就算腿在酸,扯在疼,也要跑起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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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時間的問題,為什麼跑四千要花四十分鐘,跑八千只要一小時。比如說四千要跑20分,前後走走路發發呆花20分,加起來是四十分,所以說跑八千要四十分,前後發呆時間還是只有二十分鐘,加起來也只有一小時。也就是說,跑愈久賺愈多!!

話又說回來,八千四十分是不是有點快…。如果太快的話,那我跑的可能不到八千,但也沒差。
我跑的很開心。

2010年6月12日

好高騖遠

被人說好高騖遠…。這幾個字,我連怎麼寫都不會,其實說真的也不太清楚意思。

查了一下才知道。

好高騖遠:『好:喜歡;騖:追求。比喻不切實際地追求過高過遠的目標。』

試著反省了一下。我是在追求一個很高很遠的目標沒錯,但,『不切實際的』…?。這句話看起來像在說人是非。是不好的,我看得出來。

那,實際地追求一個又高又遠的目標,和『不實際』的追求一個又高又遠的目標有什麼不一樣?

不都在追求一個目標,不都有一個目標嗎。追求一個又高又遠的目標到底哪裡有錯。因為目標太遠、太高所以就不要追嗎?這就是『好高騖遠』的本意嗎…?